近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,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,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,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,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,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,國家鐵路局,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聯合公告(2015年第5號)。
依照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91號)有關規定,安全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環境保護部、交通運輸部、農業部、國家衛生計生委、質檢總局、鐵路局、民航局制定了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,現予公布。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危險化學品名錄(2002版)》(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號)、《劇毒化學品目錄(2002年版)》(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8部門公告2003年第2號)同時廢止。
危險化學品目錄
序號 | 品名 | 別名 | CAS號 | 備注 |
1015 | 甲苯-2,4-二異氰酸酯 | 2,4-二異氰酸甲苯酯;2,4-TDI | 584-84-9 | |
1016 | 甲苯-2,6-二異氰酸酯 | 2,6-二異氰酸甲苯酯;2,6-TDI | 91-08-7 | |
1017 | 甲苯二異氰酸酯 | 二異氰酸甲苯酯;TDI | 26471-62-5 |
數據來源:《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》
備注: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各欄目的含義:“序號”是指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中化學品的順序號;“品名”是指根據《化學命名原則》(1980)確定的名稱;“別名”是指除“品名”以外的其他名稱,包括通用名、俗名等;“CAS號”是指美國化學文摘社對化學品的wy登記號;“備注”是對劇毒化學品的特別注明。
從上表可以發現,TDI在2015版中備注欄劇毒注明已經消失,再根據我網與TDI生產廠家以及各方面的溝通證實,TDI(甲苯二異氰酸酯)的確將于2015年5月1日起從劇毒危化品降級為一般危化品。